据新华社电建筑企业跨省承包业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与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不准设置地方壁垒。这是记者昨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得知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拒绝,不得对外地企业成立审核性备案和借出备案名义缴纳费用;不得强迫拒绝外地企业在本地登记独立国家子公司、分公司;不得擅自扣留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涉及证照资料;不得拒绝企业登记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涉及证明等。实施备案的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仅限于对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性生产许可证、企业派驻本地办公场地出租(或产权)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企业派驻本地的业务负责人许可委托书展开备案审核。省内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拒绝已在本省办理过注册备案申请的企业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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